而且还是重要的伙伴的话,那就是事业的隐患。
何况两个人还有一定友谊基础,这点和旁人纯属功利的关系也不大一样。
即便是乔万林不当面埋怨他,那人家心里也肯定别扭不是吗?
所以,为了不让友谊褪色,维护好合作关系,宁卫民就必须得做点什么,想办法进行补偿。
琢磨来琢磨去,他终于盯准了一样东西——重文区商业局的自盖职工楼!
为什么他会动这个心思?
其实是因为早在1980年,伟人的《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》,在某种程度上,已经相当于为各单位自建楼房对职工销售放开了一道不大的口子。
于是随后,京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为了响应号召,就拉开了大兴土木,建造职工楼的序幕。
但问题是,和有可能白得的东西比,花一块钱也是多啊。
谁都惦记着免费分房,根本没人愿意花钱买。
所以宁为民的意思是,既然乔万林有买单位自建房的权力,而他有钱,却弄不到房子。
那不如由他掏钱给乔万林买房。
买下房子后,乔万林愿意搬去住新房也好,愿意留下住旧房也可,反正腾出一套房给他用十年就行。
十年之后,他把房子钥匙归还,俩人就算扯平了。
他掏的这笔钱压根就不用乔万林还,实质上是抵充房租了。
应该说,宁卫民的主意盘算的真是挺好。
不但乔万林可以白白落套房子,享受到政府的购房优惠补贴。
他除了补偿了心里的歉意,还能顺便解决自己目前缺房用的问题。
这是一箭三雕啊!
但是,他的好心好意一开始也不是很顺利就被乔万林接受。
因为乔万林也是精明人,他知道这是一种人情兑换,当然要盘算一下是否划算。
别忘了,这时候的人思维比较传统,仅仅能看到房子的使用价值,看不到房子的升值潜力。
乔万林觉得接受这番好意,宁卫民付出太多,自己又不会落下什么实际好处。
他可并不缺房啊,弄不好倒要欠对方一份人情,这当然就是亏本的买卖。
所以他第一反应就是拒绝。
“我房子够住的了,一家三口,再多有什么用呢?你帮我买房就是给我添累赘,我不但要维护修理,还要交房租呢。再说了,我早晚也能分着,何苦让你花这么一大笔冤枉钱。就抵十年房租?二十年你也亏大了?”
这种价值标准让宁卫民一下就笑了。
“哎呀,我怎么说你好。你就不能往长远打算打算?房子恐怕是当下最难用钱买到的必需品了。分房得把职称、工龄、学历、户口啊,都量化成分数,然后按累计得分排名。你能分到一套两居室纯属运气,是因为头几年知青下乡了,你才有机会。换成现在你试试?难如登天。”
“要是以后万一有变,说彻底不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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