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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水晶宫万国博览会上,留给昂格鲁-美洲地区的展区非常偏远,除了黄金和棉花他们还有什么工业品能展览呢?
到了1854年,加利福尼亚的黄金开采几近枯竭,但是内华达等地区传出有黄金的消息,甚至包括澳大利亚。
为了能挖到黄金一夜暴富,人们争先恐后地挤上船,一个孤儿怎么可能支付客船的船票呢?
“木犀花”是一艘货船,达德利三人进入海关时也是因为发生“运输损失”被扣押的,负责扣押他们的还是贸易委员会。
按照道理,市长是不可能签署逮捕令的,不过那天刚好是周末,而且发生命案的地方是公海,市长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案子会带来的国际影响力,然后立刻将案卷寄到了内政部。
如果托马斯韦恩成为市长,他确实没有办法签署逮捕令,让警察逮捕那些涉事罢工的工人,但他可以签署别的行政令,比如削减一些社会福利开支,给警察和监狱增加经费。亚瑟的妈妈要吃一种药,这种药可以安抚她的神经,治疗她的狂躁症。
但这种药因为削减开支,被迫停用了,先不提狂躁症患者走上大街会怎么样。长期服用那种药物,会让亚瑟的妈妈血管像被冰镇的玻璃,一旦停用,这个冰镇玻璃杯就会掉入滚水里,很快她就中风了。
罢工就意味着没有收入,即使不花钱购物,也需要买食物和药品。
从12世纪后,随着公共刑罚体制的建立,刑事司法权从被害人及其亲属手中转移到各地的诸侯手中,私人诉讼和复仇也逐渐被公诉程序所取代。
公开处刑的一个作用是“警示”,警告那些想要犯同样的错的人,做了那些事会有什么下场,进而起遏制犯罪的作用。
帕克、达德利、斯蒂芬斯、布鲁斯四人原本在一艘船上,他们都要面对同样的危险,甚至一起捕猎了那只海龟。
但应该因为帕克的“生还希望”比其他人低,就牺牲他去救其他人么?
如果这是正当的,那么以后其他人遇到了这种情况也会以这个标准,而非抽签来决定,这就会导致一个可怕的结果——杀人合理化,而且还会被人滥用,比如斯蒂芬斯,他可是比帕克先生病,并且年级更大,在时间上先于帕克,“生还希望”更低的那个。
那么三人串供,说是帕克“自愿”牺牲的呢?
这个案子被称为女王诉达德利和斯蒂芬斯,布鲁斯是作为证人,被判绞刑的人里没有他。
他是无辜的?他虽然不赞成达德利和斯蒂芬斯的行为,但一样分了“一杯羹”。
这就要涉及边沁说的“惩罚无辜者”,无辜者通常是指的没有犯过罪的人。一个人犯了罪,当然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,但如果这种惩罚的严厉性大过了犯罪人所犯的罪的严重性,就超出的这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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